課程名稱 |
民法物權 Civil Code-property |
開課學期 |
111-1 |
授課對象 |
法律學院 法學組 |
授課教師 |
黃詩淳 |
課號 |
LAW1077 |
課程識別碼 |
A01 16140 |
班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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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分 |
3.0 |
全/半年 |
半年 |
必/選修 |
必修 |
上課時間 |
星期二2,3,4(9:10~12:10) |
上課地點 |
萬2311 |
備註 |
與科法所合班。科法所請選「A41 M0190」。上下學期各開一班。 限學士班二年級以上 且 限本系所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 總人數上限:100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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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簡介影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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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能力關聯 |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|
課程大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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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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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概述 |
民法物權編近年連續修正後,已呈現出全新的面貌。本課程僅有一學期三學分的時間限制之故,主要講授重點,以通則、所有權、占有、抵押權為主,若時間允許,再針對用益物權加以說明。 |
課程目標 |
培養同學對民法物權編基礎而全面的認識。 |
課程要求 |
上課應攜帶法條。
加簽方式:欲加簽者請逕於第一週至教室領取授權碼,事先請勿寄信給老師!!原則上開放加簽至教室預定座位數為止。授權碼取得之優先順序為:本系所(含雙主修)高至低年級→外系所高至低年級。 |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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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ffice Hours |
另約時間 |
指定閱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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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書目 |
謝在全,民法物權論(上)(下)(7版),2020年9月。
王澤鑑,民法物權,2014年3月。
鄭冠宇,民法物權(12版),2022年7月。 |
評量方式 (僅供參考) |
No. |
項目 |
百分比 |
說明 |
1. |
期末考 |
10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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針對學生困難提供學生調整方式 |
上課形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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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業繳交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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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試形式 |
延後期末考試日期(時間) |
其他 |
由師生雙方議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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